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122号建议的答复
2022-11-15 15:31 来源:云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罗丽娟代表:

你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将军大道金霞路段增设停车位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交办件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深入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在将军大道金霞路段增设停车位工作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一、将军大道道路宽40米,是城区主干道,金霞红绿灯路口至江滨路路段“白改黑” 道路改造过程中,住建局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99-2011关于“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应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之规定实行机非隔离。路内停车泊位宽含线至少要2.2米,施划路内停车泊位的车道宽至少得4.5米以上,停于泊位的车辆才能正常出入。该路段非机动车道宽仅为3.5米,不宜增设施划路内停车泊位。

二、金霞社区是旧城区,巷道较窄,确实给周边居民车辆停放造成不便。大队将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局结合旧城改造,合理规划配套公共停车场。

三、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理念,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环境。

非常感谢你对交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你继续关注各项措施的落实,让我们携手共创平安、和谐云霄。

特此回复!

签发领导:张育文

联 系 人:吴飞龙

联系电话:8586196

 

云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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