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云霄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经县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霄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7日
云教〔2022〕22号云霄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云霄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云霄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及《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云霄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格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学校划片就近入学,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招生办法,分期分批录取,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小学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实验小学和元光小学:
(1)户籍和房产均在实验小学或元光小学施教区内的,可就读相应的小学。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和房产(指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房产等)均在相应施教区内的,才具备其入学条件。若实验小学或元光小学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办法派位入学,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2)户籍或房产在实验小学、元光小学施教区内的,可到云陵第一小学报名登记入学。若云陵第一小学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2.第二实验小学:
(1)户籍或房产在第二实验小学施教区内的,可报名登记入学。
(2)符合实验小学、元光小学入学条件的,也可报名登记入学。
3.实验小学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宝树校区、云陵第一小学、云陵下坂小学、莆美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双溪口小学、中柱小学、山美小学、前塗小学、高塘小学、英济学校、阳下小学:
户籍或房产在相应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报名登记入学。
4.其他公办小学:
户口或房产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报名登记入学;本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组织报名登记入学。
5.云霄立人学校:
本县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可自愿网上报名登记入学。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11班495名;
实验小学红阳校区3班135名;
元光小学11班495名;
元光小学宝树校区4班180名;
第二实验小学8班360名;
云陵第一小学6班270名;
云陵下坂小学3班135名;
莆美后汤小学4班180名;
莆美双溪口小学2班90名;
莆美演武亭小学1班45名;
莆美阳下小学3班135名;
莆美高塘小学1班45名;
莆美英济学校4班180名;
莆美前塗小学1班45名;
莆美中柱小学1班45名;
莆美山美小学1班45名;
云霄立人学校5班200名;
其他小学的招生计划数为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总数。
(四)施教区范围
1.城区小学
根据云霄县教育局《关于重新划分云霄县城区各小学施教区的通知》(云教[2011]52号)的文件和云霄县民政局有关新建住宅区管辖权属规定,城区各小学的施教区具体如下:
实验小学:云陵镇王府社区、云陵镇溪美社区、云陵镇塘坪村7-8组、云陵镇北园社区(含江滨学府、东方明珠、滨江北苑、渡头嘉园、尚书江畔、滨江豪园、清华园、翰林江景、海祥.帝景湾、万城花园)、云陵镇大路社区、云陵镇享堂村15-26组;
实验小学红阳校区:云陵镇大园社区、云陵镇下港社区、云陵镇汀洋社区(含怡景花园)、云陵镇塘坪村9-12组、圣城·滨东佳苑、信发·东方明珠2号、信发·东方明珠3号;
元光小学:云陵镇城元社区、云陵镇宝楼社区(含宝楼嘉园)、莆美镇绥阳社区、莆美镇前埔村、莆美镇宝城社区(含科莱益·尊府)、莆美镇宝山社区(含宝山佳苑)、莆美镇泰景社区(含翠峰豪庭、怡景书香、科莱益·书香家园)、莆美镇君豪社区(含怡景龙湖)、福锦中心广场;
元光小学宝树校区:莆美镇宝树村、莆美镇宝洋社区、宝龙社区、福锦社区、顶溪农场;
第二实验小学:云陵镇建发社区(含建发半山御园、万宏国际项目)、云陵镇丽都社区(含泰景·丽都、尚都花园、怡景·阳光)、下河乡华荣社区(含金园华荣、农商博览城)、上窖村、宏茂城市花园、中梁·首府、华天福满家园、弘桥·云锦里;
云陵第一小学:云陵镇塘坪社区、云陵镇西园社区、云陵镇享堂村1-14组、云陵镇金霞社区、云陵镇塘坪村1-6组、火田镇郭浦村;
云陵下坂小学:云陵镇下坂村、圣城·滨东佳苑、信发·东方明珠2号、信发·东方明珠3号;
莆美后汤小学:莆美镇后汤村;
莆美演武亭小学:莆美镇演武亭村;
莆美双溪口小学:莆美镇双溪口村、莆美镇绥东社区、高洋社区;
莆美阳下小学:莆美镇阳下村、佳兜村、向北村;
莆美高塘小学:莆美镇高塘村;
莆美中柱小学:莆美镇中柱村、高洋社区、莆美镇美霞大道以南“南湖印”楼盘;
莆美英济学校:莆美镇莆东村、莆北村、莆南村、莆下村、前塗村、泰基公馆;
莆美山美小学:莆美镇山美村;
莆美前塗小学:莆美镇前塗村。
2.其他公办小学
所属行政村或自然村。
3.元光小学宝树校区、莆美后汤小学、莆美演武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五)报名事宜
1.报名办法
(1)公办校。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和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农民自建房土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民办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27日,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s://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说明
(1)户籍、房产在学校施教区内的时间界定。户籍在本施教区的入户时间、直系亲属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在本施教区的登记时间,均须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
(2)房产是指适龄儿童实际居住的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名下的住宅。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与房屋产权人同在一本户口簿里,其房产才能予以认定。
(3)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名适龄儿童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4)房产证尚在银行抵押的,由房管部门开具的房产证明可视为有效房产依据;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管部门证明原件为依据。
(5)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6)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书面有效证明、出生证明及适龄儿童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申请报名登记。
(7)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其自住房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房管局证明、交房入住手续、公证证明、物业费收据、电费收据、水费收据、居委会证明等原始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核实。
3.注意事项
(1)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已在其他小学建立学籍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得重复录取。
(3)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未能按时入学的,需办理适龄儿童免(缓)学手续。
(4)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1所小学报名登记。
(六)有关优惠政策
本县重大企业引进的高管人才、驻云部队现役军人、有突出贡献的慈善捐资人及县政府惠企政策明确的对象等人员子女,可按规定安排在城区优质学校就学;台胞和台商子女视同本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七)组织实施
1.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负责招生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公办学校招生报名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1日-5日,补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11日;报名登记地点设在各学校。
2.招生过程中有争议的,须报教育局初教股审核裁决。
3.招生登记后,各校要做好新生信息录入,按要求将《2022年云霄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附件1)、《2022年云霄县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附件2),报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报送时间:实验小学(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宝树校区)、第二实验小学、云陵第一小学等4所小学于7月12日前;其他小学于7月31日前。
4.城区学校招生登记信息经审核通过后,须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招生名单,并及时建立学籍。
三、初中招生工作
(一)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
将军山学校招收七年级新生800人;
云霄立人学校招收七年级新生350人。
2.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家长及学生意愿均可网上报名、参与电脑摇号招生录取。2022年5月23-27日,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s://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登记报名。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不得设置附加任何报名条件。
根据《2022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附件3)。民办学校招生分为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面向全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学生可兼报第一批和第二批民办初中学校。
(2)回乡生报名
5月20日前,县域外就读的云霄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相片1张和学籍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确认,填写《2022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附件4)。5月21日县教育局将《2022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教育局。
3.招生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云霄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附件6)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一生一录”和“人籍一致”原则,被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中的学生,不得参加云霄一中分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被云霄一中分校电脑随机派位摇中的学生,不得参加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对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已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但未报到注册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它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只能参加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4.优待录取对象
一类优待照顾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漳州市教育局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七项措施》文件规定的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
二类优待照顾对象:①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②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③民办学校征地协议所涉及的用地村民子女(以征地协议书和村委会证明为准);④民办学校举办者所属企业集团高管及员工子女(与办校企业集团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
报名登记:5月23-27日,一、二类优待照顾对象学生都必须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材料申报:5月23-24日,一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相片1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中教股进行审核,填写《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7);5月23-24日,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民办学校审核,填写《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
各民办学校于5月26日前将《2022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汇总表》(附件8),报县教育局审核。
招生录取:一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适用于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仅适用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两类学生都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这部分学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二)公办学校招生
1.云霄一中分校招生
(1)面向城区学校招生
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采用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办法,面向实验小学(含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含宝树校区)、云陵中心小学、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的毕业生招生200名。学生向所在小学报名登记,各学校于6月10日前将《云霄一中分校七年级面向城区摇号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9)送交教育局中教股。
(2)划片就近入学
①莆美镇的英济学校、阳下小学、双溪口小学、中柱小学、高塘小学、山美小学、前塗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划归云霄一中分校。
②户籍或房产(入户、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前)在莆美镇的阳下村、中柱村、高塘村、向北村、佳兜村、山美村、前塗村、莆东村、莆南村、莆下村、莆北村、高洋社区、绥阳东社区、国道线以东的双溪口村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一中分校就读,持户籍或房产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5日前到教育局中教股报名登记。
2.实验中学、元光中学招生
实验小学(含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含宝树校区)、云陵中心小学、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云霄立人学校及上窖小学、世坂小学(户籍在世坂村且学籍在本校)的小学毕业生,除被云霄一中分校、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市直民办学校网上摇号录取以外,按男女生均衡分配,随机平均分成13份,由元光中学、实验中学随机抽签进行录取,其中元光中学5份,实验中学8份。
3.农村中学招生
云霄二中:陈岱镇下曾小学、坑内小学、礁美小学、陈岱小学、岱南小学的毕业生。
竹港中学:陈岱镇竹港小学、峰外小学的毕业生。
云霄三中:马铺乡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不含峰头小学)。
云霄四中:东厦镇荷步小学、船场小学、溪塘小学、浯田小学、洲渡小学、佳洲小学、东厦小学的毕业生。
竹塔学校:东厦镇埭洋小学、白塔小学、东崎小学、竹塔学校的毕业生。
云霄五中:下河乡所辖各村小学、马铺峰头小学的毕业生。
火田中学:火田镇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
列屿中学:列屿镇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
和平中学:和平乡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
云开一校:云霄经济开发区所辖各小学的毕业生。
4.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
(1)县外来云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或学生填写《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0)提出申请,需提供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学生基础信息表)。
(2)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或学生填写《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0)提出申请,需提供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登记表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正规租住合同、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学生基础信息表)。
(3)有城区房产、户籍或在城区居住的。由家长或学生填写《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0)提出申请,需提供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学生基础信息表),以及房产或居住证明材料。
以上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5日前到教育局中教股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城区学校招生派位。
5.规范公办学校招生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采取电脑派位、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要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疫情防控的要求,鼓励学校推行网上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各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及师资配备,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班生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但不得超过50人。
四、狠抓控辍保学巩固提升工作
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与当地政府、家庭和社会等各方联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
五、强化招生监管
1.在招生过程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并报送执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四免一补一改善”的惠民政策,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杜绝与招生有关的变相捐资或择校收费等不良行为。
3.招生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违纪违规招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学校应结合新生男、女生数比例,以随机组合的方式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
我县将加强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落实情况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596-8536003,0596-8535576;邮箱:yxzjg0622@163.com。
附件:1.《2022年云霄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
2.《2022年云霄县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
3.《2022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4.《2022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
5.《2022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
6.《云霄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7.《2022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
8.《2022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汇总表》
9.《云霄一中分校七年级面向城区摇号招生报名登记表》
10.《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