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县城停车位现象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整治县城停车占位现象,我局以城管各中队“属地管理”,通过日常巡逻车、徒步巡查等方式,深入实施“门前三包”法规,对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文明劝导、拍照取证,实现城区“全覆盖”。同时联合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私占停车位现象的整治,每周开展1至2次大型整治行动,逐步建立车辆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停车线被所在地商家、店铺或居民摆放摩托车、电动车、杂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多发的时间、地点,我局实行错时值班制度,开展机动车行、机电修理等占用公共停车位、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现象大普查,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路段有关商家、居民进行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反弹。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为主,加强宣传教育为辅,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停车占位现象问题,进一步提高市民遵守公共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共同营造县城安宁和谐的停车和出行环境。
签发领导:方捷庆
联 系 人:林昕
联系电话:0596-6016555
云霄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1份),县政府办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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