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06-21 16:27 来源:云霄县教育局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并就我县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建设无烟学校,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遵循《无烟学校建设指南》执行。

三、组织实施

2021年全县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安排如下(2022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一)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3月)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班队会、教师会、家校互联平台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宣传吸烟以及吸二手烟对身体危害方面的知识等,倡导全校师生远离烟草,珍爱生命,争做无烟少年。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广大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积极支持无烟学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学校创建阶段(2021年4-10月)

各校对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立创建无烟学校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各项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控烟制度,部署工作任务,深化宣传教育,开展丰富活动,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对做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并推广。

(三)第三阶段:评估阶段(11-12月)

县教育局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成立县无烟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无烟学校创建工作,负责无烟学校的评估、命名授牌工作。评估总分达到95分以上的学校定为优秀等级,命名为“无烟学校”并授牌;评估总分达到85-94分的学校定为良好等级,提出整改意见,纳入下一年度评估。无烟学校的评估、命名授牌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1.无烟学校的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县教育局将对已命名的无烟学校每两年复查一次。若不符合评估标准,没能通过年度抽查验收的学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优秀等级的,将取消其无烟学校的称号,并向社会公布。被评为“无烟学校”称号的学校,在文明校园考评中将给予加分。

2.各校要认真对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于每年10月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报,将《云霄县创建无烟学校(幼儿园)申报表》的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德育股,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xdyg8534665@163.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2.云霄县创建“无烟学校(幼儿园)”申报表

3.云霄县创建“无烟学校”量化分值标准

云霄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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