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要求,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资格、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按照省住建厅、市纪委、市住建局、县纪委的部署要求,特制定《云霄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云霄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要求,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按照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因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且没有主动申报的问题;二是整治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走访。针对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重点核查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重点查访、巡查是否存在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过程中,应加强与县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和属地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
2.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要积极与县建行对接,严格按照《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彻和联网接入工作的通知》(漳建房(2021)9号)要求,加快全县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汇聚和梳理录入,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测试运行。
3.加强公租房数据共享。要加强与县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大数据管理部门的数据汇聚共享服务平台,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工作机制;要积极配合省、市住建部门推动全省公租房信息系统运用,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置。
4.梳理现行公租房合同文本。要对现行公租房合同进行梳理,分析存在问题,6月25日前将梳理情况上报云霄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推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
5.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要针对点题整治发现的问题,分析制度上、管理上的短板,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出台加强公租房管理的长效措施。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5月底前)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于6月1日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上报县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8月)
要对照整治重点,对我县所有在保人员开展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形成问题(整改)清单。8月底前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对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
(一)6月底前,完成我县所有在保人员的入户走访,同时结合公租房贯标系统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梳理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管理台账。
(二)7月底前,完成我县所有在保人员资格复核工作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
(三)8月底前,完成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对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可由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
要结合本次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出台适合我县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制度措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专业服务运营机构开展公租房日常运营管理。
第三阶段:抽查核实阶段(6-8月)
由县工作专班对纳入自查自纠范围的对象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核实。经抽查核实发现问题或存在漏报、瞒报的,或与自查自纠结果不符的,将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四阶段:验收巩固阶段(9月底前)
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并于9月25日前上报县工作专班。同时要严格落实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和公租房退出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与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二)加强上下联动。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分类实施,对照清单逐项抓实,坚决整治到位。
(三)实施开门整治。县本级5月底已在官方网站、微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营造整治氛围。举报电话:0596-8532650;举报邮箱:yxxfgj2010@163.com。
(四)深入督促落实。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我局将组成工作小组对整治进展进行专题督促,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的,坚决予以点名通报。同时,建立半月报制度,于每月12日、25日向县工作专班书面盖章报送整治进展情况(详见附件);9月3日前还需书面盖章报送点题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 云霄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推进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云霄县公廉租房核查待清退房源清单
附件1
云霄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推进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确保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成立云霄县本级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推进工作专班。
一、县本级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长:阮惠勇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张文龙 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人、县住建局房管股股长
吴丽丹 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县住建局房管股副股长
专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文龙同志兼任主任,吴丽丹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点题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成员:蔡惠明、于继峰、汤庆畅、方龙洲、张 珊、方钰琳。
二、职责分工
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我县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会同县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大数据管理部门的数据汇聚共享服务平台,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对公租房承租人入户走访,资格复核,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置;协助拟定加强公租房管理的长效措施;完成县本级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汇聚和梳理录入,并对现行公租房合同进行梳理,分析存在问题。
附件2
云霄县公廉租房核查待清退房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