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租金补助):
申请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重度残疾〉的残疾人不受此限)。收入(财产)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8469元,家庭财产低于56938元;住房保障条件为无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注意事项
1.我县2021年度没有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因此本批次只受理县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助申请,申请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5月1日止。
2.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社区把关→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受理并初审→汇总报送县住房保障办。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上列流程办理申请手续,请见报者相互转告。
县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8538538
云陵镇咨询电话:8546078
莆美镇咨询电话:8551284
云霄县住房保障办
2021年3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