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受理2021年云霄县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申请的通知
2021-03-22 09:06 来源:云霄县住建局
  根据《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3]92号)、《关于印发云霄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的通知》(云政综[2014]49号)《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政综[2020]42)等文件精神,我县定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租金补助):

申请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重度残疾〉的残疾人不受此限)。收入(财产)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8469元,家庭财产低于56938元;住房保障条件为无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注意事项

1.我县2021年度没有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因此本批次只受理县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助申请,申请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5月1日止。

2.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社区把关→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受理并初审→汇总报送县住房保障办。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上列流程办理申请手续,请见报者相互转告。

县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8538538

云陵镇咨询电话:8546078      

莆美镇咨询电话:8551284

云霄县住房保障办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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