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落户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接收单位证明或者《行政介绍信》;4.以下材料之一:①《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②《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③签章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花名册》;④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的调令(含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内部调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审批决定证件
无。
●诉求渠道
0596-8533615(县效能办)
●年检要求
无。
●注意事项
上述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sfrz.fjgat.gov.cn:9080)下载。
●联系方式
电话:0596-8529515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将军大道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详见窗口示范文本或咨询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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