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户口迁移(就业居住户口迁移)
2020-12-24 16:33 来源:云霄县公安局
  ●受理部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条件: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县(市)和建制镇居住申请户口迁入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的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审批决定证件

无。

●诉求渠道

0596-8533615(县效能办)

●年检要求

无。

●注意事项

上述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sfrz.fjgat.gov.cn:9080)下载。

●联系方式

电话:0596-8529515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将军大道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详见窗口示范文本或咨询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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