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港澳台居住证换、补领
2020-12-24 16:06 来源:云霄县公安局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居住证丢失的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之一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审批决定证件

无。

●诉求渠道

0596-8533615(县效能办)

●年检要求

无。

●注意事项

上述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sfrz.fjgat.gov.cn:9080)下载。

●联系方式

电话:0596-3977585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将军大道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详见窗口示范文本或咨询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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