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0年第八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0〕139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位于云霄县下河乡世坂村、新坡村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0P02号,出让面积6.087224公顷(约91.3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建设期限32个月,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0)云规条字02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6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300万元,宗地设定保留价。
三、同意出让地块代征用地面积0.663108公顷,划拨给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作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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