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12 15:55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方义容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增设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议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根据《中共云霄县委关于成立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委〔2018〕60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县委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立12个专项行动小组。

二、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2019年增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把上洋村列入新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加以打造”的建议。根据《漳州市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漳委办〔2018〕37号)文件精神,市委乡村振兴办下达我县3个示范乡镇和47个示范村的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我县依据行政村分布比例,经乡镇推荐、县级筛选、市级确认,将47个示范村建设指标下达到10个乡镇(开发区)。2019年,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持续打造2018年度列入漳州市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的示范乡镇和示范村,没有重新下达建设指标。

三、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给予乡村振兴村更多的项目资金完善乡村振兴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议。我县已经出台《关于2019年乡村基础设施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围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体发展,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公路,物流、水利、电网、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重点任务,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物流设施、农村水利设施、农村能源设施、数字乡村建设、防灾减灾设施为工作重点,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效率和运营管护水平。

四、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申请旧寨土楼(建于1537年,距今逾470年历史)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给予资金加以修建”的建议。近年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我县调查发现土楼建筑上百处。马铺乡上洋村旧寨楼作为山区二层土楼,始建于明末清初,已由县政府公布为三普文物点。2019年县文体旅局把马铺乡上洋村列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点。由于年久失修,该楼西南侧部分坍塌,楼内杂草丛生,主体建筑毁坏严重,修缮难度较大。现按《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省级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级别的确认要经相应政府核定公布,需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而按旧寨楼申报保护条件有所欠缺,主要在于建筑破旧断裂状况仍无法连成整体宜居要素。建议先行组织属地住户民众,成立保护机构,邀请设计单位按原貌制订修复方案并妥善修复,以恢复宜居生态,才能构成申请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件,再经县文物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五、你们在议案中提到的“给予山区乡镇更多的新村建设用地指标并对建设上洋土楼特色生态旅游新村给予倾斜”的建议。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2011〕189号)文件要求,我县每年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改善民生、优化结构、节约集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给各乡镇的用地指标。马铺乡在新农村建设中,如确实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可以由马铺乡人民政府于7月31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汇总全县各乡镇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我县耕地占补平衡的政策要求,提出初步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安排利用。

总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面广、量大、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目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中共云霄县委、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和《中共云霄县委办公室、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出台,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将更加明确。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相信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定能取得有效进展。

专此复函。

签发领导:张明东

联系人:陈建添

联系电话:0596-8518636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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