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
2018-11-09 10:00 来源:云霄县财政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着力解决扶贫资金支出偏慢、结转结余偏高等问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闽财农〔2018〕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1-9月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闽财农函〔2018〕17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资金滞留、闲置问题,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放在重要位置,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切实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二、提高时限,限时拨付

各单位收到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时,需下达到乡镇的资金应在30日内完成,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做到项目早谋划、早实施、早完工,并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清理结余,提高效率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要求,加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的清理力度。一是对2016年以前结转结余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必须在今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二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扶贫资金,至2018年12月25日未使用的,一律由县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确保2018年度结余结转率﹤8%。

四、提早谋划,储备项目

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上级的补助范围,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摸底,提早谋划好明年的实施项目,建立完善的项目储备库。

云霄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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