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8年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7-01-10 10:00 来源:云霄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17)33号)文,下达我县330万元。经研究,将330万元安排补助:(1)东厦镇海岸线维护70万元;(2)列屿镇海岸线维护80万元;(3)陈岱镇海岸线维护100万元、陈岱镇礁美对台事务80万元。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云霄县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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