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17)29号)文,下达我县3897.6万元。经研究,将3897.6万元安排用于:(1)文体局1000万元(新图书馆建设);(2)开发区652万元;(3)新农合财政专户1000万元(县级财力配套资金);(4)市财政局1245.6万元(债券贴息)。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云霄县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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