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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云霄县陈岱镇思亲堂管理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云民〔2025〕223号

云霄县陈岱镇思亲堂管理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云霄县陈岱镇思亲堂管理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准予登记。法定代表人为陈东海,地址:云霄县陈岱镇岱东村岱东55-1号,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建省云霄县民政局。

服务中心成立后,应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促进云霄县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做出贡献。

此复。

云霄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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