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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殡葬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云政综〔2025〕141号

县民政局:

你局《云霄县民政局关于〈云霄县殡葬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云民〔2025〕63号)收悉。经县政府2025年9月8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殡葬专项规划(2025-2035年)》。

二、你局要将《云霄县殡葬专项规划(2025-2035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合理安排近远期实施项目,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推进云霄县石龙山公墓与常山麒麟山公墓联合申报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工作,切实增强民生福祉。

三、在《云霄县殡葬专项规划(2025-2035年)》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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