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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2025〕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持续深化农村沼气安全治本攻坚工作成效,加强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我县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8日

2025年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实施方案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沼气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5年度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闽农能〔2024〕6 号)、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5〕17号)的要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安全,切实推动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发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目标任务

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针对暂时闲置停用、不能使用但有条件改造、完全废弃不再使用等不同情形,分类开展处置,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安全处置闲置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数量200处以上。

三、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

(一)建设内容

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处置(正常报废、灾毁报废、政策性报废、功能性报废、其他报废),实施安全拆除填埋或改造为水窖、污水池等。

(二)投资规模

报废农村户用沼气池200处以上,完成安全报废一处农村户用沼气池,补助1500元。

四、管理与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切实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乡镇、村做好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强化项目管理

1.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村级申请,乡(镇)汇总上报,县统一规划实施。提前做好示范布点,为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做准备。

2.明确责任,保证建设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号)要求,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按照“业主自愿、确保安全、不留隐患”的原则,加强我县农村闲置废弃沼气设施安全管理,对应报废的农村沼气设施,按照规范要求,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安全报废。业主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在技工现场指导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填埋、改造,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入沼气池施工。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州市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将资金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并按照“先建后补”的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验收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

4.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在项目业主或承担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县项目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验收。

5.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县生态能源站按要求填写“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报废验收登记表”,明确项目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废类别和沼气池报废前、中、后对比照片。生态能源站指定专人管理档案,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的完整档案资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工作领导小组

   2.云霄县2025年农村户用沼气报废任务表

附件1

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蓝锦辉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蔡毅清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汤繁棕  生态能源站站长

罗桂芬  农业农村股股长

蔡童霖  生态能源站副站长

项目联系单位:云霄县生态能源站  电话:8521892

项目联系人:  蔡童霖            电话:15759133550

附件2 

云霄县2025年农村户用沼气报废任务表

乡  镇现沼气池存量报废任务数备注
云陵镇733有集中连片或者整镇乡推进,任务指标优先,任务数量可以增加。
东厦镇36213
陈岱镇62222
列屿镇1626
开发区29911
火田镇236082
下河乡170860
和平乡61322
马铺乡196569
合计816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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