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行政许可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云政综〔2025〕127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5〕11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5P01号,出让面积6.9141公顷(约103.71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5)云规条字00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5P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26950万,宗地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539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上述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