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云霄和平农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5号)精神,为继续落实“四个不摘”的有关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达给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支持国营云霄和平农场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保障基础设施,补助资金143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5号)精神,经国营云霄和平农场申报,现安排我县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万元用于支持国营云霄和平农场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详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国营云霄和平农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农〔202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及内业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2.以上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拨付需按要求做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录入和资金监管码的标识(欠发达国有农场资金监管码:CZJG005005005)。
附件:云霄县2025年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农场补助资金项目表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云霄县2025年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农场补助资金项目表
单位:万元
补助对象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描述 | 总投资 | 项目补助 资金 |
国营云霄和平农场 | 和平农场果蔬冷藏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占地368.97平方米。项目主体建设包括地面硬化及搭建钢构雨棚;冷藏库建设库体容积约811.59立方米(270.53*3)及制冷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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