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住建、发改、财政、商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住房装修补贴工作,提升居住品质,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工作,现对《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城综〔2025〕15号)进行修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取消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的限制。对于委托的装饰装修公司,不再强制要求其具备资质证书。委托的装修公司只需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拥有对公账户,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与装饰装修相关联,即可参与住房装修补贴活动。
二 、简化申请材料。在发票及支付凭证方面,申请人仅需提供装修公司开具的漳州辖区内全额发票及支付凭证,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无需提供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及支付凭证 。
三 、补充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附件: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修改)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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