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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先行探索试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云霄县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先行探索试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先行探索试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国家林草局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试点示范县改革,开展先行探索试点工作,努力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林改成果,全力实现云霄县生态环境高颜值、林业发展高质量、林区群众高收入。在认真完成第一批试点任务的基础上,谋划部署“三多”改革试点第二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林改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二、工作目标

紧扣“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核心,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全面推进林权确权、流转、经营与服务创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激发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以第二批任务清单为突破点,巩固第一批试点成果,为福建建设深化林改先行区贡献经验,奋力书写“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绿色发展新篇章。

三、试点任务

(一)促进多方得益方面。在2024年完成云霄县和平乡泮坑社区732亩林票、地票首发的基础上,结合云霄实际,进一步推进林票、地票的发行,探索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推动生态增值收益共享,实现“森林增量、生态增效、产业增值、农民增收”。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推广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登记经验,破解权属交叉、流转不畅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激活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促进林权流转交易和价值增值,完善权益保护和互利共赢机制。

(二)促进多式联营方面。抓好产业主体培育,大力发展沉香、油茶、林下经济、花卉、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对接平台搭建,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高效经营。在全县重要生态区位推进国家储备林收储任务,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林农”联营机制,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与立体复合经营,探索“国储林+N”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国储林项目的综合效益。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与碳金融创新,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充分发挥森林“四库”功能,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促进多重服务方面。推进政银企保平台建设,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破解融资难、抵押难瓶颈。进一步优化提升生产技术服务、经营管理服务、金融保险服务、林业碳汇服务、设施设备服务的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转化、采伐审批的放宽和便捷、绿色金融引进和使用、林业碳汇的研究和开发、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改进,用活林业服务资源,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林业服务效率。

四、工作安排

本方案试点期到2026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林改先行探索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先行探索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推进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清单,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职责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先行探索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深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制度设计和基层探索相融合,及时总结提炼试点改革工作经验做法,推进成果转化,更好地指导我县林改实践,提升林改质量。

(三)健全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监督和考核工作机制,结合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加快推进先行探索试点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改经验。

 

附件:先行探索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第二批)

附件

先行探索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第二批)

一、促进多方得益方面(2项)

责任单位

1.深化林票改革

①在2024年完成云霄县和平乡泮坑社区732亩林票、地票首发的基础上,结合云霄县实际,以“固定收益+利润分成”的方式进行收储,采取“国储林+三票”的模式,选择云霄县下河乡、马铺乡已收储的林地作为试点,进一步推进林票、地票的发行。鼓励云霄县福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探索碳票发行工作,推进林票、地票、碳票“三票融合”发展,开展高效合作经营,合理分配收益,赋能交易、质押融资,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权能激活和权益实现,推动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②拓宽碳票、碳汇生态修复路径,试点推行“行政案件”+“碳汇修复”模式。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开发区)

县农信社

圣城集团

2.加快林下确权

根据2024年9月出台的《云霄县林业局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放活林地经营权的通知》云林〔2024〕21号,积极会同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发放林下经营权证,建立健全林下空间利用机制,扶持发展林药、林蜂、林禽等林下经济产业。

县林业局

县自然资源局

二、促进多式联营方面(5项)

责任单位

3.持续培育主体

持续开展家庭林场、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计划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家,漳州市星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1家,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沉香种植加工销售企业1家,引导林业经营主体开展委托经营、托管经营等合作,着力破解林改后千家万户小农经营形式与现代林业规模化经营趋势之间的矛盾。

县林业局

县财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信社

4.壮大绿色产业

加大国家储备林和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培育林下经济、花卉、沉香、油茶等绿色富民产业,积极对接省级政策,争取资金支持,申报新建花卉智能温室5700平方米。规范使用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82万元,实施土沉香高效结香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提升莆美镇赞美山140亩沉香示范林的示范效应,加快建设福建南部沉香产业发展示范县步伐。2025年计划完成对峰头水库、拟建的梅林水库等一重山重要生态区位的桉树林收储4000亩,探索“国储林+林下经济”等“国储林+N”的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国储林项目的综合效益。

县林业局

圣城集团

5.发展林下经济

在和平乡、下河乡等林下经济重点区域,探索开展“三通一平”林下经济标准地建设。通过培育基地、技术服务、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推广“基地+公司+合作社+林农”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新增林下经济种植面积500亩,建设林下经济品牌展示馆和沉香产品展示馆各1家,加强黄花倒水莲、五指毛桃、牛大力、油茶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产品的加工利用、品牌培育和展示推广。

县林业局

三、促进多重服务方面(3项)

责任单位

6.深化采伐改革

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可以跨年度调节使用。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由林业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依法自主经营。

县林业局

对小额及果树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消伐区设计、伐前查验等程序,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伐后更新造林监管机制,完善伐后更新造林监管机制。

7.优化金融服务

加强政企银保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林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拟制定出台《优化云霄县林权流转金融服务的工作方案》,积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做大森林“钱库”,由国企出资组建林权担保公司1家,开展林权类抵押贷款业务,为当地林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继续实施森林综合保险,持续购买古树名木保险,创新林下经济种植保险等林业特色保险产品。

县林业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信社

8.完善收储机制

依托圣城集团现有平台资源,建设集林权交易、收储担保、资产评估、抵押贷款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云霄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和林业产权收储担保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实现林业产权流转顺畅、收储担保规范有序,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和效益得到充分释放。

县林业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信社

圣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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