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告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后,我机构将予以受理,现予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 0596-8588835。
|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不动产权利证书编号 |
| 1 | 方镇伟 吴胜男 | 国有 | 云陵镇汀洋社区兴业横路62号 | 350622005001GB01046F00010001 | 宗地面积:44.89 建筑面积:191.62 | 城镇住宅用地 | 闽(2021)云霄县不动产权第0004364号 |
| 四邻 界址 | 东:与邻共墙; 西:与邻共墙; 南:自墙邻2.7米路; 北:自墙邻8.7米路。 | ||||||
注:根据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同意吴胜男、方镇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的函》,权利人向我单位申请办理遗失补发登记。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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