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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云霄县发改局 > 重点项目建设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关于云霄大桥非机及人行道衔接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云发改审〔2025〕24号

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大桥非机及人行道衔接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为广大非机动车出行者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交通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503-350622-04-05-255399),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G324(与G228共线)云霄大桥。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云霄大桥两端增设非机动车道上桥,云霄大桥北侧采用路基形式,云霄大桥南侧采用桥梁形式,共含4条匝道,匝道总长481.628米,其中路基长241.628米,桥梁长240米,桥梁两座,均采用4×30米钢箱梁,桥梁宽度5.0米,并配套完善的交通工程。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888.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653.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73万元,基本预备费89.9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设计标准:

1.设计荷载:人群荷载:5.0KN/㎡;栏杆推力:2.5KN/m;风荷载:1.0KN/㎡;

2.设计标准:参照人行天桥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相关设计标准;

3.桥梁结构形式:上部采用钢箱梁,下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桩柱式墩台;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桥梁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6.桥梁设计使用年限:100年;

六、建设期限:9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云霄大桥非机及人行道衔接改造提升工程投资概算审批表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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