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马铺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加快马铺乡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502-350622-04-01-539890),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马铺乡6个行政村(杨美村、粗溪村、湖洋村、新楼村、枧河村、乌螺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1、杨美村:新建场地硬化720.09平方米及公共服务设施修缮工程;
2、粗溪村:新建鹅卵石场地铺装2549.73平方米;
3、湖洋村:新建湖洋环村路400米及涵洞一座,新建深屈溪环村路275.514米及涵洞2座;
4、新楼村:新建场地硬化427.24平方米;
5、枧河村:下楼、顶楼、桥仔头自然村路面破除修复2329.54平方米,新建路面加宽720平方米,墩仔尾新建环村路218.918米,场地硬化152.23平方米;
6、乌螺村:新建6m×3.5m涵洞一座,涵长18.6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95.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25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75万元,基本预备费8.60万元。
资金来源: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及业主自筹,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补助资金205.60万元, 地方财政及业主自筹89.75万元。本工程采用以工代赈模式,按照"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综合赈济模式,成立村级领导小组,完成确定务工岗位、确定务工群众、开展岗前培训、加强务工监督等任务。计划发放劳务报酬62万元(比例不低于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30%),计划吸纳务工人数30人。
五、设计标准:
1.公路等级:等外道路;
2.设计速度:15Km/h;
3.设计荷载:双轮组单轴100KN;
4.设计使用年限:10年;
5.路面结构层设计: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弯拉强度≥4.0MPa)+15cm 厚级配碎石基层。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