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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云政综〔2025〕3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5〕28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云霄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相关事宜由你局与相关单位商定。

三、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资金补偿标准应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后严格执行。

四、你局应科学有序地组织储备地块的出让供应工作,确保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良性循环。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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