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庞瀚•天悦>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中在红线与向东渠保护范围线交叉范围内开发建设10栋多层住宅及地下室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5〕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3月25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庞瀚•天悦》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中在红线与向东渠保护范围线交叉范围内开发建设10栋多层住宅及地下室。
二、在该项目施工许可证获取后1个月内,针对向东渠保护范围内开发建设,漳州庞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按照实际情况落实补救措施及编制施工专项方案,确保向东渠(含渡槽)安全运行。红线与向东渠保护范围线交叉范围内的10栋多层住宅及地下室开工建设前,需通过专家审查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向东渠保护范围内开发建设,漳州庞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把关,禁止涉及危害向东渠(含渡槽)的行为,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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