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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火田镇下楼村居人山新村点农村村民住宅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云政综〔2025〕32号

火田镇人民政府:

你镇《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关于火田镇下楼村居人山新村点农村村民住宅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请示》(云火政〔2025〕3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2025年2月21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火田镇下楼村居人山新村点的一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用地面积总计为7834平方米(11.751亩),由火田镇下楼村村民委员会使用,作为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用地,具体用地范围以批准用地红线各拐点坐标值为准。

二、同意火田镇下楼村居人山新村点的一宗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为拨用集体土地。

三、同意火田镇下楼村居人山新村点的一宗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

四、用地单位要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标准;从严把关资格条件,严禁冒用村民名义套取的宅基地非法出售给村外人员并开发经营。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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