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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认定公布云霄县第五批4处历史建筑名单的请示

云自然资综〔2024〕240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

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文件精神,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认定公布符合标准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纳入保护名录中。

2024年9月云霄县莆美镇演武亭村委会向我局申请将“七包三”建筑群及林氏祖厝公布为历史建筑。2024年9月11日我局召开评审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有关单位对“七包三”建筑群及林氏祖厝进行研究讨论,会上决定将“七包三”建筑群分为3处建筑(七包三左厢、七包三主楼、七包三右厢)与林氏祖厝一同公布为历史建筑。

经与莆美镇人民政府沟通,取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意见后,我局与文体旅局联合按照相关规定对4处拟列为历史建筑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现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附件:

1.莆美镇演武亭村关于申请“七包三”及林氏祖厝历史文化建筑认定审查的报告

2.云霄县第五批4处建筑拟列为历史建筑的公示

3.云霄县第五批历史建筑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4.云霄县第五批4处历史建筑名单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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