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做好我镇河道治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对镇级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进行调整。
(注:涉及人事调整的接任者继续履行该岗位职责)
附件:镇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中共云霄县列屿镇委员会 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镇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一、总河长
张非同 镇党委书记
林海树 党委副书记、镇长
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
二、副河长
蔡开生 司法所长
副河长协助河长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负责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三、领导小组成员
张群艺 人大主席(南山村驻村领导)
周培文 党委副书记(山前村驻村领导)
林建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坪村驻村领导)
汤肇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家村驻村领导)
吴汝铭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半山村驻村领导)
郑 蓉 副镇长(顶城村驻村领导)
高曾旭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吴志雄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何玉凤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四、镇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 蔡开生 司法所长(兼)
成 员: 陈清文 水利站站长
汤少晖 公路站站长
李杨洋 林业站站长
方智富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方剑松 自然资源所所长
何 钰 团委负责人
蔡立娟 水利站干事
汤雄彬 应急办主任、人家村工作队长
陈作飞 油车村工作队长
陈灿硕 南山村工作队长
周 全 社会事务办主任、山前村工作队长
陈奕斌 林坪村工作队长
汤银杉 顶城村工作队长
周胜桂 半山村工作队长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监测发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和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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