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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云农财〔2024〕34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推动作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全县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稳定,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明显增强,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全县85%以上的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服务;培育2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我县建设3个长期稳定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高优主导品种,推广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等要求的农业先进适用主推技术,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遴选组织我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分批分级参与市、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二、重点任务

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实操实训、观摩学习等活动,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推行基层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联系若干农业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联系3个以上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推动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到田。

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

1.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聚焦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遴选建设3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农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每个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期以上,并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种养大户等开展现场实训、观摩学习活动,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2024年度拟建设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示范基地具体名单另文下达。

2.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行基层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一批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 “永久牌”农技服务队伍,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2024年全县拟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0个。

增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1.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补充计划。依托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自主招生,积极组织人员报名参加专升本计划;立足我县产业发展需要,遴选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进入我县农业“土专家”库,逐步吸纳人才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

2.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遴选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部省级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本辖区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以促进县域重点产业发展为目标,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将县乡农技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构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鼓励农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精准服务等作用,持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三、资金使用

2024年省厅安排我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56万元,根据省厅项目绩效任务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补助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1.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能力补助10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对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的基层农技员给予适当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4万元。全县计划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安排基地补助24万元(每个补助8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场所(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推广应用;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基地予以补助。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6万元。全县计划培育200个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标准8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现金补助。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6万元。一是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补助1万元用于为农技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三新农期刊、三新农图书、三新农视频等资料。二是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每人每月信息费补助不超过50元,用于县乡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三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购买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四、资金管理

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化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档案和资产等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自评。

(三)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一批在开展稳产保供、应急救灾、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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