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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列屿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云列政〔2024〕50号

各村、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镇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全镇森林防火、防汛抗洪等各项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林农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应急工作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县对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要求,列屿镇调整充实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通知后能在30分内完成集结、出勤率不低于80%。现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四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全镇范围内地震、森林火灾、暴雨洪涝、台风等应急救援各项任务。

一、标准

1、应急救援队员条件:①男性;②年龄18-60周岁;③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体力好;④农村居民(复退军人优先安排)。

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每位应急救援队员配备2号工具、防护头盔、阻燃服装、防火手套、防火鞋、水壶、挂包(内装毛巾、手电筒、逃生面罩、急救包、火柴)各1顶(副、套、双、个)。

二、队伍职责与任务

1.承担森林火灾扑救、抗台风等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排查森林火灾、抗台风其他安全隐患;

3.进行扑火救灾、事故处置、遇险人员救援等技能培训;

4.协助做好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承担一定的巡山护林、安全保卫工作;

6.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队伍工资及待遇

列屿镇应急救援队队伍的工资及待遇如下:

1.队长工资标准为250元/月/人;队员工资标准为150元/月/人;

2.每年为每位队员投保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3.每次出警调动应急救援队员参与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工资250元/天/人(包括伙食费)。

4.高森林火险及防汛抗洪期间,镇政府若要求值班或集中待命,值班人员按队轮流值班,每人每天补贴250元(包括伙食费)。

四、监督及管理

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听从指挥,报告情况,遵守纪律,文明救援”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列屿镇相关部门将对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配及负责日常管理,确保其职责和权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应急救援队每个队员应服从列屿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有义务参加县级或者镇级扑火及应急救援安全培训。

五、考勤管理

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存储考勤数据、各项佐证材料,并根据队员出勤率、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队伍的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出勤情况会影响基础工资)。

附件:应急救援队人员名单

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列屿镇应急救援队人员名单

队号

队长

队员

列屿

片区

汤秋明

汤泽琪、汤元顺、汤朝明、汤顺德、汤安明、汤友明、汤成琛

汤振龙

汤伟华、汤龙顺、汤明艺、汤细坤、汤坤山、汤永元、汤添瑞、汤延河

梅山

片区

汤锦正

汤朱文、汤越、汤剑生、汤建波、汤坤明、汤江川、汤永元、汤银坤

蔡铁生

蔡永锋、蔡金城、蔡智明、蔡林生、蔡文林、蔡龙城、蔡坤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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