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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2024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云政综〔2024〕180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4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18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4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1幅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4P01号,出让面积4.0743公顷(约61.11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2024)云规条字007号执行。

  二、同意云2024P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11000万,宗地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22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上述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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