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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云霄县发改局 > 重点项目建设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关于列屿镇平急两用应急疏散停车场及配套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云发改审〔2024〕55号

云霄县核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列屿镇平急两用应急疏散停车场及配套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4年7月9日在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编码为2404-350622-04-01-991798),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核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列屿镇城外村委会东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631.29平方米,主要建设平急两用的停车场、配套道路和应急避难所。   

(1)新建停车场1建设用地面积6464.28平方米,其中应急避难管理区、商铺、候车室建设用地面积2723.06平方米,建筑面积5990.73平方米,约122个停车位,设置2个出入口,包含检测区、车辆复检区、医疗卫生区、物资发放区及后勤服务区,配套绿化工程685.21平方米;

(2)新建配套道路建设用地面积1961.89平方米,路面宽度约16m,路长约113m,作为平急两用停车场支路;

(3)新建停车场2建设用地面积10205.12平方米,其中应急避难管理区、商铺建设用地面积为4544.72平方米,建筑面积9998.38平方米,约124个停车位,设置2个出入口。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停车场1和配套道路工程,二期建设停车场2。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9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26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1.4万元,预备费238.0万元。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五、建设期限:36个月。

六、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七、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报我局审批。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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