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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云霄县发改局 > 重点项目建设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关于岳坑新村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云发改审〔2024〕54号

云霄县火田镇岳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岳坑新村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适应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合理利用资源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407-350622-04-01-15440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火田镇岳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火田镇岳坑村委会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3333.33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1440平方米,其中A1#楼建筑占地面积120.00 ㎡,A2#楼建筑占地面积360.00㎡,A3#、A4#楼建筑占地面积均为480.00㎡。主要建设A1#-A4#楼基础工程1440平方米,配套区内道路805.37㎡,雨水管228米,雨水检查井12座,雨水口12座,污水管422米,污水检查井18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43.07万元;建安工程费为215.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0万元;基本预备费11.58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五、项目设计标准:

1.结构选型:框架结构。

2.建筑物安全等级:二级。

3.抗震设防烈度:7度。

4.耐火等级:二级。

5.路面结构:水泥砼路面。

6.道路等级:区内道路。

7.设计时速:10km/h。

8. 设计荷载:路面设计轴载:BZZ-100 级。

9.设计年限: 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50 年;路面设计年限10年。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工信厅、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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