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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2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6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厦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8881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江秀水陈阿碧

宅基地使用权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崎美178号

350622007015JC00013F00010001

宗地面积:25.01;建筑面积:47.22

农村宅基地

 

四邻界址

东:自墙邻巷至陈继宗、陈其华住宅西:自墙邻巷至陈养平住宅南:与陈养平住宅共墙北:自墙邻巷至赵建勇住宅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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