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6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1 | 林锦珠 | 国有 | 云霄县云陵镇西河路36号 | 350622005001GB45666F00010001 | 占地分摊面积:28.43;建筑总面积:90.12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东:至王长寿私墙西:与黄国兴共墙南:与陈群勇共墙北:东段:1.14米自墙邻巷,西段:5.71米与林吉隆共墙 |
注:该不动产原权利人为许传芳,根据房地产交易(转移)监证书,云房交字372号,许传芳已转移至林锦珠名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本;林锦珠持云霄县房地产转移登记监证书、房产公定契证、土地所有权状等,向我单位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公告。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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