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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2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6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厦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8881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权属来源

1

吴福荣曾用名:(吴福容)

宅基地使用权

云霄县东厦镇埭洋村岩脚4-1、5号

350622007006JC00009F00010001

宗地面积:118.30;建筑面积:262.65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证:023718号

四邻界址

东:北段自墙邻简搭;南段与吴镇安住宅共墙西:自墙邻巷至围墙南:自墙邻巷、围墙至坎北:自墙邻公路

 

    注:根据《律师见证书》,该不动产由吴勇明、吴美玉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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