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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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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1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6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厦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8881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周永祥周兰凤

宅基地使用权

云霄县东厦镇荷东村仁加美113号

350622007006JC00009F00010001

宗地面积:46.75;建筑面积:46.75

农村宅基地

 

四邻界址

东:自墙邻巷至周挥戈住宅西:自墙邻厨房、简搭、空地至巷路南:自墙邻巷至周志霖住宅北:自墙邻村路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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