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6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厦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88813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文德林阿美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黄墩55-1号 | 350622007011JC00024F00010001 | 宗地面积:26.63;建筑面积:55.2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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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邻界址 | 东:自墙邻巷至林义来、林阿辉住宅西:自墙邻巷至简搭、牲舍南:与林雄明住宅共墙北:与林镇伟住宅共墙 |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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