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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0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6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原遗失的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美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55183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用途不动产权利证书编号
1王端艺郑胜利国有宝城街宝城里工行宿舍B幢304#350622006002GB01096F00030030土地分摊面积:14.47;建筑面积:117.76城镇住宅用地云政房字第15917号
四邻界址东:自墙邻路西:自墙邻路南:自墙邻路北:自墙邻18米路

注:原坐落为:“宝城街宝城里工行宿舍B幢304#”,现址变更为:“云霄县莆美镇绥宝路71号2幢C单元304室”。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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