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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2024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云政综〔2024〕76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4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8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4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挂牌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云2024G01号地块,面积1.899462公顷(约28.49亩),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4)云规条字00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编号云2024G02号地块,面积0.563197公顷(约8.45亩),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4)云规条字00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4G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为42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4万元;云2024G02号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2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万元。上述2幅地块不设定保留价,每次增价幅度均为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三、同意该地块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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