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8号)文件精神,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云霄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2.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3.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4.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我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 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2024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云霄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补助经费32万,目标培训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054人次。其中用于我县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资金不高于28.8万元,用于培训对象摸底、电话回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不低于3.2万元。
二、重点工作
(一)选准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可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不超过3次(含3次)。对本县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训的农民数量及其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优先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重视加强脱贫地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人员的培训。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省级项目培训。
(二)完善培训体系。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云霄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经费32万元,目标培训不少于1054人次。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其中用于我县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资金不高于28.8万元,用于培训对象摸底、电话回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不低于3.2万元。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和本县产业规模以及培训需求,2024年云霄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补助经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培训任务由云霄县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利用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开展培训;也可以由大中专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单位(包括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等,下同)承担。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及以上培训(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任务;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训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的作用,加强对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开展需求调查、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优化培训课程。紧贴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培训对象,提供“订单式”“点餐式”差异化培训方案,采取线上自学、集中授课、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培训课程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 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农机安全使用与维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菌草栽培食用菌及加工等技术培训。
(四)提升培训能力。一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选择省农业农村厅从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公布的“双师型“教师、“田秀才”“土专家”作为培训师资,建立一支专业齐全、技术过硬、善于教学的本土化师资队伍。二是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小院、农民田间学校等阵地,继续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可看可学可训的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三是规范教材使用和管理。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不断丰富完善教材和课程资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培育高素质农民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保障支撑,也是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加快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我县农业农村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年度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制定本县实施方案,做好需求调查、学员调训、机构遴选和质量评价等组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监管平台”的作用,采取远程视频监控的方式,对本县辖区所有培训班次的授课和实训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承担本次云霄县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二)确定补助标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市下达的培训资金量和培训任务数,研究确定本县的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培训期限为1—5天(不含5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273元。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远程监管、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其中,用于开展培训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80%;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培训对象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培训组织与监督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跟踪服务、第三方审计以及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的资金不高于总资金的20%。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含农机部门,下同)承担培训的,在补助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由涉农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单位承担培训的,按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绩效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本地区培训工作和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督检查。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系统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对所有培训班次的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线上考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所获得的培训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本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按照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四)严格资金监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引入第三方审计,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五)加大宣传推介。积极主动对接人社、教育、供销、工青妇、科协等部门,联办农村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技能竞赛、“新农人”培训等专题活动,共同搭建科技成果展示和典型经验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努力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中承担培训的机构或单位要在县级以上报道有关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宣传信息,每举办一班,信息报道不少于一篇。
附件2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1.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全场照)
⑥学员签到表
⑦学员申报表
⑧《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序号 | 姓名 | 学员签字 | 联系电话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家庭住址 | 从事 产业 | 培训 专业 | 培训起止 时间及天数 | 是否中国共产党党员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 |||
验收班次 | 专业 期 班 | ||
办班地点 | |||
验收重点内容 |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学计划 6.培训教材 7.培训现场照片 8.学员签到表 | ||
验收结论 | 合 格 □ 不合格 □ | ||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 |||
验收组(签字): 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培训单位负责人(或代表)签字: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培训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