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任务和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3〕4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经费17.6万元用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现将《云霄县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云霄县2023年科学使用农用地膜补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等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实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3〕15号)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农用地膜产品,强化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等推广,加快推进减量替代。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农用地膜使用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区域、分作物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步循序组织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任务目标
聚焦我县各乡镇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域,推广应用加厚地膜16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400亩,力争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使用回收工作机制,农民使用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根据当地实际选择适宜作物,如玉米、蔬菜、瓜类等,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推广应用的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即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二)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一条和《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等有关规定,各地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应优先选用在我省开展过多点田间应用试验,且经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的产品,确保推广过程安全可控。各地可优先选择经我省试验适宜推广的作物,如茄果类和根茎类蔬菜、薯类、玉米等,稳步推广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一芳香族共聚酯等生物质材料,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原则上,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具体指标由各地根据作物种类、生产条件等确定。
(三)全面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强化农用地膜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用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方式,提高农用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进一步加强可降解地膜产品对比验证,研究制定区域性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荐产品技术名录。
(四)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各乡镇要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大力培育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承担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示范主体必须做好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建立地膜使用台账,起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积极将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补贴重点、方式
(一)支持重点。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并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为90元/亩的测算标准分解下达补助资金。补助对象聚焦重点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农膜使用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等。
(二)补贴方式。补贴形式采用直接补助。针对加厚高强度地膜,采取“一年支持、两年巩固、三年建机制”的方式,同一地块原则上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按照30元/亩(按亩用10公斤折算面积)给予补助,在逐步培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模式后,支持政策将分年分地区逐步退出。针对全生物降解地膜,按照90元/亩(按亩用8公斤折算面积),待市场逐渐培育成熟,产品竞争力增强后,中央财政将逐步降低补助标准,形成“农民自愿、企业受益、环境改善”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五、项目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必要的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承包流转证明、相应地膜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全生物降解地膜还须提供适应性与土壤安全性评价报告),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实施时间:2024年3月~11月,且以项目补助资金额全部安排结束为截止时间。
(二)项目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项目申报主体上报材料进行评价或现场检查,经符合性筛选,遴选确定项目补助对象名单。
(三)项目实施和验收。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申报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业主单位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报内容及项目申报实施时间顺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县级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实施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实施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作为落实农膜回收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技术指导。组建以科教、经作、农技、土肥和植保等股站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团队,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因地制宜探索研究、优化集成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配套农艺措施。要加强农用地膜应用调查与残留污染监测,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三)强化监督执法。要坚决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农用地膜使用回收全过程监管。要深入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要加强农用地膜使用控制,落实各主体回收废旧地膜的法律责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劣质可降解膜产品的企业加大处罚,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依法做出处罚。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业务能力提升等项目,通过举办产品展示、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形式,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和回收农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