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24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霄县委组织部 云霄县财政局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关于2024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24号)和《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漳财农改指〔2023〕7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把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与推动乡村振兴、促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现就我县2024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实施村企合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通过法定程序,由云霄县圣城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圣城建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进行村企合作、项目开发。
(二)合理利用资金。一是抱团经营、集中使用。把2024年纳入上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的村,依托圣城建材公司将扶持资金(每村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50万、市县财政补助10万)集中使用,通过实地走访,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选择投资效益好的项目,进行统一参股,量化折股为村集体持有的股金或形成股权,进行合资合作;二是村村联合、全域带动。鼓励其他未纳入扶持范围的村有效盘活自有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进行投资,入股圣城建材公司投资效益好的项目,形成村村参与、全域发展的格局,带动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全部资金由圣城建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并参与分红,获得收益。
(三)依托项目带动。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分批,由圣城建材公司统一进行项目开发。一是依托村集体发展用地,合理开发项目,相关村以发展用地折股投资,获得收益。二是依托各村实际需要,投资建设圣城建材公司关于建筑材料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等项目。
二、具体项目
圣城建材公司主要经营建材、水泥制品、钢材、金属加工及制品、机械设备的销售,对接集团旗下安置房小区装修建材材料运送入户工程;科学管理,重质守信,安全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全力打造各类建筑材料代理、经销,及自主品牌推广销售一条龙服务的绿色建材生态圈。
在实施村企合作、项目带头中,各有关乡镇(开发区)将会同有关部门、圣城建材公司及2024年新增5个村进行现场调研,根据项目开发成熟程度,结合镇村发展规划,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资产参股等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形式,梳理确定开发计划。
(一)项目概况:计划依托圣城建材公司的贸易项目,主要通过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以及农贸产品销售等贸易获取利润。目前圣城建材公司已与市、县多家材料供应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依托圣城集团与省内多家建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点对点供应,把圣城建材公司参与到城市建设发展中来,积极发挥地域资源优势,提高业务经营水平。该项目发展势头好、预期收益高,村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有较强积极性,既能促进村企共同富裕,也能形成村企良性互动关系。
(二)投资概算:项目预计总投资3200万元。拟需上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以及纳入扶持范围的2024年新增5个试点村的自筹资金。
(三)预期收益:由圣城建材公司为业主单位主导运营,5个试点村采取抱团发展的形式,与圣城建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投资比例,每年获得收益分红。项目建成后,预计圣城建材公司每年可收入180万元,每个村每年可根据投资比例获得相对应分红,预期年收益率6%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签订协议。5个试点村按照自愿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经各村党组织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将扶持资金集中使用,统一投资。
(二)投资分红。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作为入股资金,与圣城建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进行项目开发和投资,获得经营收益,每年年底给相关扶持村和其他参与村投资分红,投资分红按规定由各个村向税务局开具正式发票提供给圣城集团。
(三)项目运营。项目投资合作期满通过第三方资产清算收回投资资金,结合各村发展意愿,可继续采取抱团经营模式,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产业项目。通过村企合作,圣城建材有限公司可到资源优质的村投资建设存储库房、通用厂房等固定资产,开发建设的固定资产,优先由村集体自持回购,增加村集体优质资产,通过出租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各乡镇(开发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负责指导、协调、推动抱团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严格把关、全程跟踪,会同乡镇(开发区)政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科学确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并做好上报工作。乡镇(开发区)财政所按时落实补助资金,把补助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一管理,乡镇(开发区)农村农业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撑。
(三)认真组织实施。村党组织要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激发集体成员劳动力活力,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