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3年第九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3〕235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3年第九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挂牌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云2023G15号地块,面积1.385652公顷(约20.78亩),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3)云规条字026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3G15号地块出让起始价为28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6万元。该地块不设定保留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三、同意该地块代征用地按规定无偿划拨给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该地块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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