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2023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推动作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云霄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上报,请审核。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云霄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2023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全县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全县85%以上的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服务;培育2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我县建设2个长期稳定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粮食等农业主导品种,推广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等要求的农业先进适用主推技术,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全县在编在岗农技员86人,遴选组织我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29人,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分批分级参与市、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
1.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补充计划。根据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实际情况,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今年计划招聘1-2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2.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通过分层分类培训、补充高素质人才、持续提升学历等措施,培育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立足需求选准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采取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要求,我县各类层次培训指标29人,其中,参加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部级培训班)统一组织分批分期接受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5人;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省级骨干人才培训班)统一组织分批分期接受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11人(种植业7人、兽医类4人);参加县市级培训任务13人,基于县级师资力量不足,县级培训任务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并分批分期接受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
3.提升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水平。以在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自主招生试点为契机,积极鼓励非农专业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县乡农技人员,经过3年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学习,培养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基层农技人员。
(二)打造先进农业技术示范展示平台。
1.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聚焦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遴选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农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每个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2期50人次以上,并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种养大户等开展现场实训、观摩学习活动,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2023年度拟建设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示范基地具体名单另文下达。
2.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行基层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一批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 “永久牌”农技服务队伍,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2023年全县拟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0个,各乡镇示范主体具体名单按照《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认定的批复》(云农〔2022〕88号)下达。
(三)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农技人员、农业专家、特聘农技员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线上指导服务,持续提升“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快速精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水平。
(四)大力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参照部省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结合我县农业发展实际,聚焦当地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精心遴选主推技术10项,即重点推广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特色枇杷(杨桃)标准化生产、番茄集约化嫁接育苗技术、设施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及稻草粉碎还田技术、优质稻高效栽培技术、果茶园秸秆覆盖地力提升技术、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以主导(特色)产业为重点,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依托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实操实训、观摩学习等活动,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促进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推广。
三、资金补助安排
2023年省厅安排我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54万元,根据省厅项目绩效任务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补助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一)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能力补助14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16万元。全县计划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安排基地补助16万元(每个补助8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其中开展观摩培训2 期50人次以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基地予以补助。
(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6万元。全县计划培育200个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标准8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现金补助。
(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8万元。一是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补助1万元用于为农技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民田间学校等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三新农期刊、三新农图书、三新农视频等资料;二是每个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每月信息费报销额度不超过50元,用于县乡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补助;三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购买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四、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按照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部署,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落实。
2.加强农业系统内部沟通协调,明确种植、畜牧各自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定期开展情况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30周年普法宣传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要充分挖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农技推广工作良好氛围。
(二)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化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