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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落实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202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云霄县落实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 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落实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以工作实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城市扬尘整治,着力解决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储备土地扬尘、烟花爆竹非法燃放扬尘等粉尘颗粒物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扬尘信访投诉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扬尘综合管控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云霄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单位分领域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对城区扬尘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一)建筑工地扬尘

组织摸排城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建立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及信访投诉情况等,强化巡查管控,督促企业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闽建建〔2016〕17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配置必要扬尘监控设备,对相关问题予以依法查处,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推动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圣城集团、城投集团〕

1.房屋在建工地。重点整治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落实不到位,以及施工现场砂浆预拌、施工废弃物处置等工序、环节防尘抑尘不到位问题。〔推动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圣城集团、城投集团〕

2.市政园林工地。督促市政施工单位规范铣刨、切割、路面破除和碾压等工序的防扬尘措施,严查敞开式作业;园林绿化公司及时对树穴和栽种土进行覆土、覆盖、洒水抑尘,产生的余土、物料、垃圾应及时清运完毕,不能完成清运的,进行遮盖。〔推动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3.建筑拆除工地。合理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警示标志,规范使用洒水车、雾炮机等喷淋降尘设备,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严禁在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开展爆破或拆除作业;督促工地及时清理拆除下来的各种材料,在指定场所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防尘、防渗、防滑坡等措施。〔推动部门:县直各行业职能部门,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4.闲置建设工地。属于招牌挂用地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必须进行临时绿化、铺透水砖或者遮盖;属于建设未完工并停工的建设用地,由住建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6个100%”要求。〔推动部门: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二)城市道路扬尘

组织对渣土车等进行检查,督促房屋市政工地出场渣土运输车辆“净车出场、洁净上路、密闭运输”,严防滴撒漏;加强对城区道路路面保洁,清扫保洁作业应严格执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工程建设与拆除,公路清扫保洁,公路上物料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推动部门:县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三)工业企业扬尘

全面排查城区涉及扬尘污染的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煤、灰堆场及各种工业原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散货物流堆场等,督促企业根据实际采取堆场围挡、覆盖、密闭、喷淋保湿以及配置必要扬尘监控设备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推动部门:云霄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四)储备土地扬尘

组织对城区内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土地储备相关单位实施管护的储备土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临时作为停车场使用、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存在裸土扬尘污染情形,督促管理单位结合实际合理采取围挡、铺盖抑尘网、绿植覆盖等管护措施,有效抑制裸土扬尘。〔推动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五)烟花爆竹非法燃放扬尘管控

1.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禁燃区非法燃放行为。重要时段、民俗活动期间,要加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对未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段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网点或行为。〔推动部门:县公安局、城管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开发区)深入摸排辖区内民俗节日的时间、节点,加强移风易俗宣传,严厉打击利用民俗或婚娶活动等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推动部门:云霄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城管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六)重点乡镇扬尘

加强辖区内房屋拆除、店面装修、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焚烧燃放、堆场、停车场或裸露地块等各类污染源的巡查监督,落实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未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推动部门:云霄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城管局,责任部门:云陵镇人民政府〕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完成方案印发,召开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建立各领域清单、台账,滚动更新。

(二)实施阶段(8月20日—11月30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参与部门依托“12345”平台和“12369”监督热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受理有关扬尘污染的投诉举报,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并及时分析研判信访数据。从8月起,每月20日参与部门将工作进展(详见附件2)及问题(线索)(详见附件3)汇总至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联席会商和下沉督导,分析研判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浓度变化及省“12345”平台扬尘投诉信息,通报有关情况(详见附件4)。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云霄生态环境局牵头梳理总结县直参与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工作成效、经验,配合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展自评和社会调查,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云霄县落实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 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云霄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县直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云霄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分管领导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兼任。全面负责城市扬尘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监督问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以及属地乡镇切实推进扬尘整治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考评通报。每月通报整治工作进展,通报结果抄报县纪委监委,抄送县直参与部门领导及各乡镇(开发区)相关领导;年底对工作完成情况、取得成效、建章立制等进行综合评估。

(四)强化跟踪监测。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DBJ/T13-275-201)要求,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布设,结合气象参数、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科学设置监测点报警值及智能喷淋联动系统启动条件,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强化对监测预警频繁、群众投诉集中的建筑工地巡查检查,督促落细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五)推动社会共治。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任务时间节点推进宣传工作,通过官方渠道、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扬尘整治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3.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4.2023年X月城市扬尘整治有关情况通报表

 

附件1

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权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  蒲  云霄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方福清  云霄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

许文旺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四中队指导员

阮惠勇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文晖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蔡志鹏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集参  县城管局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黄坤霖  云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方文燕  圣城集团副总经理

张  韵  城投集团工程部经理

方英俊  云陵镇党委统战委员

朱关胜  莆美镇四级主任科员

黄志焕  东厦镇人大主席

吴晓虹  火田镇副镇长人选

吴庆龙  陈岱镇党委政法委员

林  杰  列屿镇副镇长人选

方相铭  下河乡副乡长

李  骞  马铺乡人大主席

蔡毅清  和平乡人大主席

郑伟培  云霄县临港工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云霄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云霄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分管领导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兼任)。 

附件2

 

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有关领域信访办理建筑工地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储备土地扬尘烟花爆竹扬尘
地区/部门受理信访举报(个)按期办结率(%)纳入台账管理工程/地块(个)检查次数发现问题(个)责令整改(个)行政处罚(起)处罚金额(元)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安装联网扬尘监控设备(安装/个,联网/个)渣土车等车辆检查次数发现问题(个)责令整改(起)行政处罚(起)处罚金额(元)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检查次数发现问题(个)责令整改(起)行政处罚(起)处罚金额(元)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纳入台账管理地块(个)检查次数发现问题(个)责令整改(起)行政处罚(起)处罚金额(元)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检查次数发现问题(个)责令整改(起)行政处罚(起)处罚金额(元)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主要统计各地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一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注意存档备查。

2.所有数据均以上一次报送数据为基数累计填写。

3.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附件3

 

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问题来源问题描述涉及部门交办情况处置(查处)情况推动整改情况备注
1群众投诉/检查发现/部门移送      
        
        
        
        
        
        

 

备注:1.此表主要统计各地有关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议将信访平台中重复投诉的,或者群众对办理反馈情况不满意的,涉及敏感点位的,以及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此清单。每月底前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一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注意存档备查。

2.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附件4

 

2023年X月城市扬尘整治有关情况通报表

 

考核类别建筑工地扬尘(20分)城市道路扬尘(20分)工业企业扬尘(10分)储备土地扬尘(10)烟花爆竹扬尘(5分)信访办理(20分)宣传推广(15分)得分综合排名
全县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渣土车等车辆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工业企业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储备土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烟花爆竹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扬尘信访办结率(%)扬尘信访满意率(%)地方扬尘整治工作动态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云陵镇          
莆美镇          
东厦镇          
火田镇          
陈岱镇          
列屿镇          
下河乡          
马铺乡          
和平乡          
云霄经济开发区          

 

备注:1.总分100分,各单项按赋予分值平均计分。其中涉及百分比的,该项按与百分比相乘计分。

      2.“宣传推广”实行分档计分,满分为15分,优秀档计15分,优良档计10分,一般档计5分;局际联席会议综合考量宣传推广的媒体等级、受众面积、阅读点击量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

      3.各单项累加得分体现综合排名。排名每月通报,通报结果以局际联席会议名义抄报县纪委监委。

      4.整治期间每月按上述统计情况计分、排名及通报。整治结束后将统筹考虑下沉督导期间发现问题、扬尘在线监控及建章立制情况调整分数,其中对发现问题进行扣分,每发现1个问题扣0.1分;对扬尘在线监控安装情况实行分档加分,重点考量建筑工地安装、联网及其他领域点位试点安装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优秀档加10分,优良档加8分,一般档加6分;对乡镇建章立制情况实行分档加分,综合考量制定机制数量、发文级别及单位、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优秀档加10分,优良档加8分,一般档加6分,未建立健全机制的不加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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