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各演出相关单位:
自国家卫健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发布以来,云霄县文体局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进入新阶段。全县各类演出逐渐增多,观众热情逐渐高涨,演艺市场恢复以往繁荣发展的态势,演出安全管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和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变化,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和谐的演出安全环境,全力以赴杜绝演出安全事故发生,现就严格加强全县演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三、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营业性演出,一律不得举行。经告知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五、各演出相关单位要强化演出期间安全管理,加强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进出场、装拆台和排练演出等全过程,务必紧盯每一个演出环节、每一道演出流程,确保无漏洞、无死角。要严格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演出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六、各演出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监督检验规范》及舞美装置安全、舞台威亚安全等相关要求,并开展过程监检和安全检测,切实有效消除演出活动中的事故安全隐患。
七、各演出相关单位做好演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开演前务必提早彩排,向演职人员讲解舞台风险点及注意事项,并细致了解演员身体心理状况,原则上不带病、带伤、带情绪进行表演,尤其是涉火、涉电、涉水、涉高空、涉特技、涉密集群体等高难度,高风险表演时,务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相应保护措施,务必为演职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等保险。
八、各演出相关单位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详实可靠的应急处置预案,适当预备必要、常用的医药物资,确保一旦遇到问题,能快速、稳妥、有序应对,全力防范化解演出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
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