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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春季市容市貌大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依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云霄县城管局决定开展春季市容市貌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二、整治范围: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物业小区、所辖农贸市场。

三、整治内容

(一)严禁在道路两侧、广场、农贸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乱堆杂物、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游商摊贩沿街叫卖等。

(二)严禁乱扔生活垃圾和乱倒餐厨油污,确保环境干净整洁;渣土运输车辆须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滴洒漏”、带泥上路,避免污染路面。

(三)严禁在物业小区内乱堆杂物、乱停车辆、乱涂画乱张贴小广告,确保道路和楼道通畅,保持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倡议

(一)商户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到不出店经营,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设广告,不乱排油烟等,确保经营区域干净整洁有序

(二)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主动劝阻和举报损害市容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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