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吉阳路南侧、康海食品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2023年2月14日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3〕8号),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吉阳路南侧、康海食品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